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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洛陽市一女子因為太漂亮,在被強奸時,不主動配合強奸,導致強奸者生殖器官折斷,因失血過多而身亡。昨日洛陽市XX區(qū)法院審結此案,判決該女子構成過失致死罪,緩刑3年,并賠償被害人江某家屬經(jīng)濟損失8.8萬元。
該女子在被施暴時,因不配合強奸而導致對方身亡。昨日,洛陽市XX區(qū)法院審結了這起“不配合強奸致死案”。本是健康快樂的宋麗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三年執(zhí)行。
洛龍區(qū)關林鎮(zhèn)一女青年宋麗加完夜班后,單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,被剛吃過宵夜喝過酒的公務員江某盯上,江某按住宋麗的嘴將她拖到樹林深處實施強奸,宋麗在被強奸的過程中沒有配合江某,導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斷,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況下,也不及時打120求救,導致江某失血過多而死亡。
公訴機關認為,宋麗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,卻放任這種結果的發(fā)生,最終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。
宋麗的辯護律師認為,宋麗由于天黑加上慌張,沒有發(fā)現(xiàn)強奸者受傷,更重點的是宋麗當時是處女,事后發(fā)現(xiàn)身上流的血以為是處女血,在不知道強奸者的受傷的情況下,所以錯過了救人時間,加上強奸者事前服用偉哥(法醫(yī)鑒定書標明),興奮過度而忘記了流血,這是強奸不慎致死,所以宋麗在主觀上并沒有故意傷害江某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宋麗應當預見強奸者江某可能造成“一日二變”的結果,可宋麗在被奸時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,導致江某死亡,如果宋麗在被奸后及時報案,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時發(fā)現(xiàn)李某受務,能及時的搶救過來,但宋麗不相信公安機關,為自己的名聲著想而遲遲不愿報案,像江某這樣一位優(yōu)秀的共 產(chǎn) 黨公務員、改革先鋒者,就這樣離開人世,是洛陽政界的一大損失。宋麗的行為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。
另外,鑒于被告人宋麗在案發(fā)后認罪態(tài)度比較好,同時,被告人積極進行民事賠償,已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,有悔罪表現(xiàn),故從輕處罰。 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
強奸不但無罪,而且變成有理了。被強奸的不但要判刑,而且還要有悔罪表現(xiàn),才予輕判??雌饋恚院笈灿錾辖偕?,應該主動配合強奸,以免坐牢賠錢,寧愿被強奸,也不應該有反抗。再好還要在強奸中心里想著感謝國家,那當是時代之福,社會之福。
要是作出這樣判決法官的妻女老少,有那么一天也遭到同樣的經(jīng)歷,被歹徒強奸,她們會怎樣做呢?是不是也會像宋麗一樣奮起反抗呢?想想我就笑了,因為我知道這是在杞人憂天,因為對于法官的妻女老少,法官一定已經(jīng)千百遍地予以告誡了:遇上強奸要主動配合,不可反抗。不然怎么還會發(fā)生精盡人亡這樣的局面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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